资讯 | 法规 | 实务 | 筹划 | 咨询
云南纳税人网 - 服务至上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联系我们
首 页  |  财税动态 |  纳税实务  |  纳税筹划  |  焦点专题  |  办税指南  |  法规解析  |  培训考试
咨 询  |  法规大全  |  涉税会计  |  税收优惠  |  案例分析  |  税收术语  |  下载中心  |  百宝箱    
您的位置:云南税务人网 >> 百宝箱 >> 税率查询 >> 内容阅读
消费税税率表
[]号

成文日期:--
字体:【

税目

税率(税额)

计税单位

范围

说明

一、烟

  

   

  

  

1.甲类卷烟

45%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

2.乙类卷烟

30%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50元,不含增值税)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

3.雪茄烟

25%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

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20%

  

  

定额税率为0.5/(500)0.5/500毫升

2.薯类白酒

20%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定额税率为0.5/(500)0.5/500毫升

3.黄酒

240

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12)的土甜酒。

  

4.啤酒

220

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 250/吨;
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 220/

5

其他酒

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

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

化妆品

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

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

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四、鞭炮、焰火

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五、护肤护发品

 

  

 

200641日起停止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七、高档手表

  20%

  

  

  

八、游艇

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实木地板

5%

  

 

  

十一、成品油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1.汽油

0.2

 升

  

含铅汽油按0.28/
无铅汽油按0.2/

2.柴油

0.1

 

  

 

3.石脑油

0.2

 

 

1=1385,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

4.溶剂油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