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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毛泽东的税收思想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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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是毛泽东主席逝世30周年纪念日。本文以已经公布的有关文献和史料为依据,对建国初期毛泽东的税收思想与实践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主席就开始考虑新中国的税制建设和税收政策问题,如全国税制和税收政策的统一、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税收政策等。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在取得全国胜利的局面下,党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城市工作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以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对资本主义要从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方面加以限制,按照各地区、各行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但是,“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为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内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

  同年4月中旬,提出著名的“四面八方”经济政策,即“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这实际上是整个经济恢复时期的指导方针,而且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同年9月3日,电告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中央同意此次上海会议(在上海召开的华东、华北、华中、东北、西北五个地区财经部门领导干部会议,税收是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作者注)决定的总方针及许多具体办法。我们必须维持上海,统筹全局。不轻议迁移,不轻议裁员。着重整理税收,以增加收入。”

  同年9月29日,主持制定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历史性文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纲领的第四十条中规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从而以近似立法的形式科学地确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可以说这是多年来毛泽东税收思想与实践的结晶,新中国税制建设的指南。

  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成立初期,大规模的战争刚刚结束,百废待兴,财政、经济十分困难:农业减产,工厂倒闭,交通梗阻,物资奇缺,物价飞涨,失业众多,财政赤字巨大,人民生活贫困。1949年,与历史最高水平相比,全国工业总产值下降了50%,农业总产值下降了25%;人均国民收入只有27美元。从财政来看,1949年供给的军政人员已经达到750万人,1950年预计为900万人;解放战争还没有结束,军费开支庞大;恢复和发展经济也需要大量财政支出;而财政收入增加速度有限,1949年的财政赤字约占财政支出的60%.

  在此背景下,财政经济是毛泽东主席最关注的两大国内问题之一(另一个问题是土地改革——作者注)。为此,他启用党内财经问题专家陈云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作为他领导财经工作的得力助手。

  1949年12月2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收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时题为《有困难,有办法,有希望》)中说:“国家的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我们的财政情况是有困难的,我们必须要向人民说明我们的困难所在,不要隐瞒这种困难。但是我们同时也必须向人民说明,我们确实有办法克服困难。我们既然有办法克服困难,我们的事业就是有希望的,我们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的情况会一年比一年好起来,估计明年要比今年好。在三年五年的时间内,我们的经济事业可以完全恢复;在十年八年的时间内,我们的经济就可以得到巨大的发展。”

  同年12月4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收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时题为《关于土地改革和财经工作》)中说:“财政经济工作已成为中央和中央局的主要议程,应该认真研究财政经济问题,并进行适时的宣传,使人民了解情况和政策。”

  1950年5月20日,就财经工作问题致电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并告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邓子恢、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西北局第一书记彭德怀、东北局书记高岗:“各中央局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紧财政、金融、经济工作,各中央局会议必须经常讨论财经工作,不得以为只是财经业务机关的工作而稍有放松,各分局、大市委、省委、区党委亦是如此。中央政治局现在几乎每次会议都要讨论财经工作。”(此电收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时题为《省以上各级党委必须经常讨论财经工作》。)

  1950年春,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发展经济,上海等地采取了适当调整税收和工商业的措施,收到了积极的效果。毛泽东主席随即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据此对全国的财经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同年3月27日~4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财政、经济等问题。在这次会议上,毛主席根据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特别是根据上海的情况,作出了调整工商业的决策。他指出,和资产阶级合作是肯定了的,不然政治上不利,经济上也吃亏。维持了私营工商业,第一维持了生产,第二维持了工人,第三工人还可以得些福利。比较而言,目前发展私营工商业,与其说对资本家有利,不如说对工人有利,对人民有利。

  同年4月5日,致电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上海市市长陈毅:“所采取的方针和中央的方针是一致的,望妥慎去做。……我们是支持你们的。”(同年4月4日,陈毅在关于公债、税收等问题给毛主席和党中央的报告里谈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针和办法:一、动员党政和人民团体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严办趁机捣乱的坏分子,对工作方式和税目方面的毛病进行检讨并加以改进。二、召开党内会议,说明债税任务新老解放区和城乡均应分担,共同克服困难。三、召集财经各部人员开会,在不妨碍中央财政部部署的条件下,考虑一些必要松动和辅助的步骤,使上海工商业的维持获得实际办法,并对失业失学问题商讨具体救助办法。———作者注。)

  同年4月12日,他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这6个月来在财经方面打了一个胜仗,过去注意财政是对的,必要的,使财经有了开始的好转。到基本好转,要靠调整经济和调整工商业。

  同年4月13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收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中说:“我们国家的财政情况已开始好转,这是很好的现象。但整个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需要有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和国家军政费用的大量节减。……今后几个月内政府财经领导机关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调整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以及公私企业各个部门的相互关系方面,极力克服无政府状态。”“《共同纲领》的规定,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必须充分实现,方有利于整个人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现在已经发生的在这方面的某些混乱思想,必须澄清。”

  同年4月15日,就同年4月13日中南区财政经济委员会给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报告批示陈云:“此件所述厂家似应予以维持。如何,盼告。”(上述报告中称:武昌部分私营纱厂由于催收税债,紧缩发行,银根吃紧,成品滞销,岌岌可危。———作者注。)陈云即日复信告:已经决定由贸易部收购武昌私营纱厂的成品,并实行加工订货办法。为了解决银根紧缩问题,决定当月继续发行人民币5000亿元(此处是旧人民币,1955年3月1日以后改为新人民币,旧人民币10000元等于新人民币1元———作者注)。

  同年4月16日,他致电陈毅:“税收问题和失业问题能照正确原则解决,取得各方同意妥慎进行,甚好甚慰。目前处在转变的紧张时期,力争使此种转变进行得好一些,不应当破坏的事物,力争不要破坏,或破坏得少一些,你们把握了这一点,就可以减少阻力,就有了主动权。”(此电收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时题为《转变时期力争不要破坏不应当破坏的事物》。)

  同年4月上中旬,毛泽东多次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财经等问题,并指出:目前财政经济的好转,并不是经济的好转。现在的问题要转到搞经济上,要调整工商业。调整工商业的原则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同年4月23日,毛泽东致电陈毅:“4月21日电悉,方针是正确的,目前几个月确实应当用大力来做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维持生产与救济失业的艰巨工作。”

  同年5月13日,他在陈毅同年5月10日给毛泽东、中共中央和华东局的报告上批示,认为上海市在社会秩序比较混乱、敌特活动表面化、税收公债受到攻击、劳资关系紧张、人心浮动等情况下,采取的各项政策:调整公私关系,实行公私兼顾政策;改善劳资关系,照顾双方利益;适当减少税收;救济失业工人;开展自我批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等,是各地大城市党委值得研究的,要求将此项报告转发各主要城市党委研究。次日,他致电陈毅并告饶漱石,肯定上海所取方针是正确的。

  同年6月6日,他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收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时题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和《不要四面出击》)中指出:“人民政府在最近几个月内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争取了财政的收支平衡,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全国人民用交粮、纳税、买公债的行动支持了人民政府。”为了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一致团结起来,“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物价的稳定。在此方针下,调整税收,酌量减轻民负。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民族资产阶级,我们要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改善同他们的关系,不要搞得太紧张了。”陈云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毛泽东同志提出,今年夏征要减少,秋征也要减少一点。”(后来,由于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国家财政非常困难,减少农业税的计划没有实现———作者注。)

  由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1950年的中国经济在稳定中发展: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特别是工商业经过调整快速发展,城镇失业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金融、物价逐步稳定,税收(特别是工商税收)、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财政赤字大幅度减少。1951年,经济形势继续好转,并且消灭了财政赤字。

  到1952年,与1949年相比,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45.1%,农业总产值增长了53.5%,工农业总产值比旧中国历史最高水平的1936年还高出20%.1952年全国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分别达到183.7亿元和97.7亿元,分别比1950年增长了181.7%和99.4%.3年恢复国民经济的目标胜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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