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的纳税规定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6日
一、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二、经请示总局明确,车辆购置税征收机构在办理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时,应核发免税证明。具体免税程序按交通部相关规定办理。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4]66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4〕2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