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退税业务办理程序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6日
(一)申请退税需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提出申请,同时分别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提供落籍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办单,交回完税证明正本、副本和收据。
2、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开据的退车证明和退车的发票(已上牌车辆还需提供落籍地车辆管理部门销号证明),交回完税证明正本、副本和收据。
3、重复缴税,应提供重复缴税的完税证明和收据,交回一份完税证明正本、副本和收据。
(二)退税业务办理程序
1、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查询并调阅该车完税档案。
2、进入微机程序调档,核对信息,选择“退税”业务。
3、打印退税凭据,确认无误后按退税凭据金额退还税款。
4、收回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收据存档。
(三)其它事项
1、因质量等原因换车的,微机程序按“一退一征”办理,即:先全额退税,再按新车办理征税业务相关手续。
2、重复缴税的,微机程序办理全额退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