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列入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的耕地有:
1、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
2、菜地;
3、园地;
4、鱼塘;
5、其他农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