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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确定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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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企业、单位、个人占用耕地之后,应当及时通告占地企业、单位、个人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到指定的地点缴纳耕地占用税,或者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纳税人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占地之日起30天之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发放用地批准文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划拨用地。

  耕地占用税实行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办法,即由哪一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地,就由同级征收机关征收耕地占用税。此外,还有预缴税款、土地管理部门与征收机关联合办公征收、银行扣缴等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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