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实行统一的农业特产税目、税率,涉及我市主要有:
烟叶20%(原为31%);
苹果、梨12%;
其他水果10%;
果用瓜、蚕茧8%;水产品、原木、食用菌8%;
牛皮、羊皮(目前暂按5%)、猪皮(目前缓征)、羊毛、兔毛、羊绒、驼绒10%;
我市规定的税率为:草莓8%;
其他如花卉、花椒、经济苗木、药材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