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的征税对象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6日
农业特产税的征税对象分为以下8类:
(l)烟叶收入,包括晾晒烟、烤烟收入,不包括烟叶生产者的收入(后者另纳农业税);
(2)园艺收入,包括毛茶、水果、干果、果用瓜、蚕茧、药材、花卉、经济林苗木等园艺收入;
(3)水产收入,包括水生植物,滩涂养殖,海水、淡水养殖和捕捞品收入;
(4)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橡胶、天然树脂、木本油料等林木收入;
(5)牲畜收入,包括牛皮、猪皮、羊皮、羊毛、兔毛、羊绒、驼绒等牲畜收入,不包括牲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后者另缴牧业税);
(6)食用菌收入,包括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等食用菌收入;
(7)贵重食品收入,包括海参、鲍鱼、干贝、鱼唇、鱼翅等贵重食品收人;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特产品收入。
上述农业特产品收入是指初级农业产品收入,包括为产品保鲜、防腐进行初级加工、简单加工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