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 通行证 ]   |   资讯   |   法规   |   实务   |   筹划   |  
云南纳税人网 - 服务至上
    搜索:
您的位置:云南税务人网 >> 财税法规 >> 税收优惠 >> 增值税 >> 内容阅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1日
字体:【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7年1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底以前,对部分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由财政给予返还的政策,返还的税款用于数控机床产品的开发。

  二、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的机床企业、年返还税款额度及数控机床产品目录按附件一、附件二执行。

  三、企业缴纳的数控机床产品的增值税在规定返还额度以内的部分全部返还,超过额度的部分不予返还。

  四、具体返还办法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按(94)财预字第05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附件:一、数控产品增值税返还企业名单(略)

  二、数控产品目录(略)

 


云南纳税人网 电话:0871-3316728  欢迎批评指正
中瑞简介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08-2009 YNNS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中瑞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