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首  页 政策法规 税务专栏 税种解说 行业指南 会计专栏 税法解读 申报指南 纳税调整 查帐评估 纳税争议 新书推荐 资料下载 纳税论坛  
申报指南
 
云南纳税人网 >> 申报指南 >> 个人所得税办税指南 >> 内容阅读
 
 
办公通讯费税前扣除的差异
阅读:次       添加日期:08-11-26      所需费用: 0元

一、地税

企业为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或为职工购买的神州行等移动电话卡支出,比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日常通讯工具安装配备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京财行[2000]394号)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摘自京地税企[2002]526号)

二、国税

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标准,由省级国税局、地税局协商确定。(摘自国税发[2003]45号)
纳税人支付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的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

(摘自京国税发[2003]255号)

 
 
 
版权所有 云南中瑞税务师·云南纳税人网 www.ynnsr.net ICP/IP备案:滇ICP备08000136号
电话:0871-3316728 3316738 3316559   邮箱:ynzr@ynnsr.net ynzr@vip.163.com
地址:昆明市环城东路与白龙路交叉口金色年华Ⅱ期6楼
云南中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