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纳税期限是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金融机构以一个季度为一期申报纳税,于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分局纳税服务中心申报缴纳税款。
(二)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是:
1、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是每个季度终了后20日内。
(四)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每年的3月底之前。
(五)定期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次月7日内。
(六)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次月10日内。
每月1-10日前须报送纳税申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申报期最后一天如遇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载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