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 通行证 ]   |   资讯   |   法规   |   实务   |   筹划   |  
云南纳税人网 - 服务至上
    搜索:
您的位置:云南税务人网 >> 涉税会计 >> 流转税会计 >> 增值税会计 >> 内容阅读
企业销售应税货物环节,支付运输费时的会计核算方法
来源: 时间:08年01月19日
字体:【

  文号:云南财税网

  企业销售应税货物环节,支付运输费用时的会计核算方法

  企业销售应税货物环节,支付的运输费(包括;公路、铁路、航空),不论是同城还是异地购进,根据承运单位开具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基金等项目,按国家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出“进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工业、商业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经营费用(运输费-运输费×扣除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扣除率)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注:目前国家规定的扣除率为:7%。

 


云南纳税人网 电话:0871-3316728  欢迎批评指正
中瑞简介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08-2009 YNNS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中瑞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