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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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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生产的需要交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交的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企业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借记“产品销售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工业企业:

  ①计算出应交纳的消费税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②实际交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商业企业

  ①计算出应交纳的消费税时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②实际交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外商投资企业

  ①计算出应交纳的消费税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②实际交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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