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 通行证 ]   |   资讯   |   法规   |   实务   |   筹划   |  
云南纳税人网 - 服务至上
    搜索:
您的位置:云南税务人网 >> 涉税会计 >> 流转税会计 >> 营业税会计 >> 内容阅读
单位自建不动产销售的会计处理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2日
字体:【

  单位自己新建建筑物是指具有建筑安装施工能力的企业,自己施工建设的建筑物为本单位使用。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有偿提供应税劳务之内。”因此,不征收营业税。

  单位自己新建建筑物用于销售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因此,应按建筑业3%的税率缴纳建筑环节营业税。

  税额计算一般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即:

  组成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 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应纳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营业税税率。

  另外,单位销售建筑物,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税率为5%的营业税。

  例:某房地产公司当年新建家属楼一栋,建筑成本970万元,因职工分配住房难以进行,公司决定将其出售,取得收入1200万元。应纳营业税及会计处理如下(其他各税略):

  1、家属楼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9700000

  贷:在建工程         9700000

  2、家属楼出售时:

  应按售价的5%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

  同时补缴建筑环节3%的营业税,若税务机关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0%,则应补缴建筑环节营业税为:

  应纳营业税=970(1 10%)(1-3%)3%=33(万元)。

  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1)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        12000000

  (2)计提税金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00000

  补提建筑环节营业税时:

  借:固定资产           3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30000

  (3)结转销售不动产成本时:

  借:工程结算成本           10030000

  贷:固定资产                 10030000

  (4)上缴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30000

  贷:银行存款                930000

  此项业务实现的利润=1200-1003-60=137(万元)。


云南纳税人网 电话:0871-3316728  欢迎批评指正
中瑞简介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08-2009 YNNS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中瑞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