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9个专栏,其中借方设有5个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销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设4个即“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当月上缴本月的增值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这里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二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取得的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种方法是根据企业自行申报的出口退税数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免税收入按征退税率差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本科目。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转出的这个多交增值税,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库手续或者留到下期抵扣的。
(二)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这里要注意,按照现行的规定,企业要抵扣进项税,应该取得防伪税控装置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手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注意,这里的税率只可能是4%[商业企业]或者6%[生产企业]),或者是进口时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收购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计算扣除率13%],从废旧物资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时取得的专用发票[计算扣除率10%],以及运输业专用发票[计算扣除率7%]),并且在90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后才能抵扣的。
例1:某工业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已经验收入库,取得防伪税控装置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货款10000元,税款1700元,企业尚未付款,已经通过认证。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帐款 11700
例2:某工业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已经验收入库,取得运输业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运输费用1000元,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且已经通过了认证,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9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 (10007%)
贷:银行存款 1000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公允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双方确定的入股金额记入“实收资本”中,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公允价值的合计数与“实收资本”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3.某工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原材料一批,已经验收入库,取得防伪税控装置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货款10000元(属于公允价值),税款1700元,该专用税票已经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的认证,企业确定该投东的实收资本是8000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实收资本 8000
资本公积 3700(11700-8000)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待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后,将余额计入“资本公积”中。
例4.某工业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已经验收入库,取得防伪税控装置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货款10000元,税款1700元,该专用税票已经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的认证,企业年底汇算清缴税前所得20万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接受捐赠时: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待转资产价值 11700
附:相关所得税处理
年底汇算时,计算该捐赠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170033%=3861元,应记入资本公积中的金额为:11700-3861=7839元,总计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00033%=66000,则应该计入所得税费用中的金额是:66000-3861=62139
借:待转资产价值 1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861
资本公积 7839
借:所得税 62139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62139
如果本题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或者小于11700的,则应该作如下处理:按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中,将其与“待转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中。我们还是以例四为例,如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10000<11700),这里,企业应作如下分录:
借:待转资产价值 1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1800(1000018%)
资本公积 9900(11700-1800)
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比如为-10000元,那么可以将待转资产价值全额计入资本公积中:
借:待转资产价值 11700
贷:资本公积 11700
3.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其会计处理办法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例5:某工业企业购入机器设备一台,取得防伪税控装置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货款10000元,税款1700元,企业尚未付款,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1700(10000 1700)(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帐款 11700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例6:某工业企业购入商品一批用于本月员工过生日,取得防伪税控装置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货款1000元,税款170元,企业现金支付,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1170
贷:现金 1170
4.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根据征管的需要,主管国税局可能对某些重点税源户要求第10天(甚至更短,如5天,3天缴纳一次增值税),这时企业缴纳的本月增值税,应该通过“已交税金”专栏核算、
例7:某企业分别于10日,20日上缴本月增值税3.5万元和4.7万元,则企业在10日预缴3.5万元时,应该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5000
贷:银行存款 35000
20日预缴4.7万时,会计分录是一样的,只是把数据变换即可。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7000
贷:银行存款 47000
5.企业本月出口商品一配,企业自行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注明本期申报的“免抵退”税额合计为12000,其中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额为10000元,免抵税额为2000元,不得抵扣税额为1500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补贴款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500
6.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7.某工业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货款10000元,税款1700元,购货方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例8.某工业企业将商品一批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货款10000元,税款1700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股利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7.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9.某工业企业将自产的商品一批用于在建工程,该商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是10000元(增值税率17%),成本是8000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9700 (8000 170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1000017%)
(注意,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这些项目中,只有将商品分配给股东,在会计上是作为销售处理的,其他项目只按成本结转,不作销售处理的,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年底汇算清缴时,企业还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作纳税调整的。)
例10.某工业企业将外购的商品一批用于在建工程,该商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是10000元(增值税率17%),购入价是8000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9360 (8000 136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360 (8000×17%)
例11.某工业企业将外购的一批商品进一步加工后用于在建工程,该商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是10000元(增值税率17%),购入价是8000元,(再加工的成本乎略不计)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9700 (8000 170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10000×17%)
9.期未处理
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不过,这里要注意:企业能退的增值税应该是企业当期已经实际交纳的税金,即本期“已交税金”专栏中应该有相应的数据,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已交税金”,但“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那么说明企业的当期进项税超过销项税而已,并不是说企业多预交了税款,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应该是留在下期抵扣,而不是说国家要退税款给你的。
例12.某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10000,本期“已交税金”科目无发生额,则企业不需要作的会计分录,其借方的余额作为下期期初的进项税处理即可。
例13.某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10000,本期“已交税金”科目发生额为5000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000 (这个税款可以办理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000
至于10000与5000的差额部分(5000),则继续留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的余额,作为下期期初的进项税处理即可
例14.某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10000,本期“已交税金”科目发生额为5000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分析,本期期未为贷方余额,则表示是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至于本期“已交税金”科目的发生额,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所以,可以不用考虑(不过,作为税务征管来说,本期的“已交税金”仍然是有征管意义的,企业也可以从这个栏目中了解到企业分期缴纳的增值税金。有利于企业控制货币资金的流转。)
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
企业在下月10日前实际缴纳上月的增值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