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再投资退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 时间:08年02月16日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且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批准,可退还部分或全部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将退税款退付给外方投资者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如,承本章第一个例题,新梦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将分配的利润转作实收资本时:
借:应付利润 40.2
贷:实收资本. 40.2
(2)从税务机关获得再投资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7.2
贷:其他应付款 7.2
(3)将退税款退付给外方投资者时:
借:其他应付款 7.2
贷:银行存款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