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三)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2日
[例3]某茶叶加工厂1998年5月15日从农民手中收购茶叶一批,总金额为28000元,按规定代扣农业特产品税:
应纳税额=280007%=1960元
企业实际支付现金为26040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2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960
现金 26040
按规定。企业收购茶叶应当按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800016%
=4480元
则企业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44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4480
企业于6月4日按规定向征收机关缴纳5月份企业应缴的农业特产税96000元和代征代缴的农业特产税42000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38000
贷:银行存款 138000
征收机关按规定支付代征代缴手续费4200元,则收到征收机关的代征代缴手续费收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4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