筵席税的税金计算与会计核算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2日
一、税金计算
筵席税采用从价定率计征。凡一次筵席支付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起征点的,均应按筵席的全部金额依照当地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其应纳筵席税的计算公式为:
筵席税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例如:中国某集团公司举办产品订货会,在某大酒店举办筵席10桌,每桌500元;酒水600元,香烟200元、饮料150元,服务费200元。计算应纳筵席税。
本地区筵席税的起征点为400元,适用税率为15%。
筵席税应纳税额为:
(50010+600+200+150+200)15%=922.50(元)
二、会计核算
1、企业从1988年9月22日起,缴纳的筵席税应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即: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筵席税”“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按上例作会计分录。
(1)计算提取筵席税时
借:管理费用 92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筵席税 922.50
(2)缴纳筵席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筵席税 922.5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922.50
2、若是筵席税的代征代缴人,其应缴的筵席税应通过“应付款──应付筵席税“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
例如:某饭店在收取筵席价款的同时,代征筵席税1000元,并及时缴库。作会计分录。
(1)代征筵席税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1000
贷:应付款──应付筵席税 1000
(2)缴纳筵席税时
借:应付款──应付筵席税 1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