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筵席税的税金计算与会计核算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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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税金计算

  筵席税采用从价定率计征。凡一次筵席支付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起征点的,均应按筵席的全部金额依照当地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其应纳筵席税的计算公式为:

  筵席税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例如:中国某集团公司举办产品订货会,在某大酒店举办筵席10桌,每桌500元;酒水600元,香烟200元、饮料150元,服务费200元。计算应纳筵席税。

  本地区筵席税的起征点为400元,适用税率为15%。

  筵席税应纳税额为:

  (50010+600+200+150+200)15%=922.50(元)

  二、会计核算

  1、企业从1988年9月22日起,缴纳的筵席税应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即: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筵席税”“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按上例作会计分录。

  (1)计算提取筵席税时

  借:管理费用          92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筵席税   922.50

  (2)缴纳筵席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筵席税   922.5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922.50

  2、若是筵席税的代征代缴人,其应缴的筵席税应通过“应付款──应付筵席税“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

  例如:某饭店在收取筵席价款的同时,代征筵席税1000元,并及时缴库。作会计分录。

  (1)代征筵席税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1000

  贷:应付款──应付筵席税    1000

  (2)缴纳筵席税时

  借:应付款──应付筵席税    1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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