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 通行证 ]   |   资讯   |   法规   |   实务   |   筹划   |  
云南纳税人网 - 服务至上
    搜索:
您的位置:云南税务人网 >> 涉税会计 >> 其他税类会计 >> 内容阅读
车船使用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2日
字体:【

  为了反映企业车船使用税的应缴、已缴、多缴或补缴情况,在会计上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计算出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的数额,借方反映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数额;若有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与税务机关结清的欠缴的车船使用税。若该科目有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实际多缴纳的车船使用税的税款,需待划转或退回。企业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车船使用税在企业管理费或商品流通费等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当企业计算出应缴的车船使用税的税额时,借记“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科目;当按规定缴纳税金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车船使用税按月缴纳或分期缴纳,但税款金额不大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等;如果企业分期缴纳,且每期缴纳的税额较大时,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出应纳的车船使用税款时,记入“待摊费用”科目,以后再分期摊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云南纳税人网 电话:0871-3316728  欢迎批评指正
中瑞简介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08-2009 YNNS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中瑞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