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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支付水电费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来源: 时间:0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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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企业支付水电费,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税款抵扣。

  [例]天华厂10月份收到电力公司开来的电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该工厂生产经营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是一个电度表,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额中有属于职工个人消费的部分。10月份该企业用电总价20000元,其中:生产用电的电价为18000元,职工生活用电的电价是2000元。电力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价20000元,税额3400元,价税合计23400元。该工业企业对职工个人用电的价税计算到人,在发工资时扣回。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0

    应付工资   2340

    贷:银行存款   23400

  [例]大华厂10月份付水费12000元,其中:车间用水9500元,管理用水2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560元(税率13%)。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9500

    管理费用            2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0

    贷:银行存款          1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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