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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式筹划的基本方法——出口退税筹划法
阅读:次       添加日期:08-01-26

  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按照“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国内生产环节的增值税,企业直接出口的产品或委托外贸出口的产品,应将税款退给生产企业,其中对出口产品中扣除包装计税的产品,分别就出口产品及包装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退税:出口属于农业林牧水产品的,按照产品税规定的税率计算退税。出口其他产品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综合退税税率计算退税。出口增值税的产品,除规定有退税的产品以外,均以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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