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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式筹划的基本方法——技术引进筹划法
阅读:次       添加日期:08-01-26

  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进口仪器设备时,通过使本企业符合特定名义和进口项目,从而避征进口关税,享受国家对进口先进设备的政策优惠,即是所谓技术引进避税。目前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口的技术、仪器、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内地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生产、制造新设备、新产品而必须进口的关键仪器设备,减半征收关税和增值税;二是开发地区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口的仪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对于随着设备进口的数量合理的零部件、备件,其价值不超过仪器设备总额5%的部分,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超过部分照章征税。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免征软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硬件部分价值占软、硬件合计进口总值的33%以下的,免征硬件部分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进口硬件部分价值占软、硬件合计进口总值的33%以上至50%的,其硬件部分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按法定税率的1/3计征;进口硬件部分价值占软硬件合计进口总值50%以上的,其硬件部分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按法定税率的1/2计征。

  要有效筹划节税,申报申请手续也是很关键的。申请手续的程序一般是:可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工矿企业和单位。必须持凭经贸部技术进出口公司出具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引进合同证明,送海关总署关税司审核同意后,由海关总署关税司通知进口地海关办理减免手续,并抄送工矿企业和单位所在地海关。此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要按其引进技术可行性报告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地海关提出技术经济效益报告。对于未达可行性报告要求的,所在地海关可以酌情补征已减免的税款。如在提供的引进技术合同中有不真实情况的,一旦查出,除取消其享受的税收优惠,按法定税率补税外,还要处以应纳税款2倍以下的罚款。对于企业而言,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有:一是含有技术引进内容的成套设备合同,关键设备合同,合作生产合同等合同项下进口设备和生产产品的零件、部件,二是进口的机器、仪器设备未在技术引进合同中订明,或者虽在合同中提及而与转让技术无关,或者需另行签订合同订购的机器、仪器设备;三是国内能够生产或列入国家限制进口、控制进口的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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