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1)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