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业指以娱乐设备或演技供人视、听、唱,以达到玩赏、娱乐身心的业务。
娱乐业的征税范围包括:
(1)歌厅:以欣赏音乐为主,有乐队演奏、歌手演唱的场所。
(2)舞厅:以跳舞为主的场所。
(3)卡拉OK歌舞厅:主要使用激光视盘,以自娱自乐为主的场所。
(4)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向人们提供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活动及为进行这些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5)游艺:在游艺室,游艺场及其他场所向人们提供电子游艺、游乐活动的业务。
(6)音乐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