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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我公司收取供应商开过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收款人和复核人未填写,由于我公司的发票比较多当时没有审核发现,于当期扫描认证并于当期抵扣。抵扣联于当期申报税时送到税局,税局在后来的审核发票时发现了这张发票,就要求我们做纳税调整(这张发票不允许抵扣),但由于这张发票的开票日距离税局发现时已经超过了90日,所以税局又不允许我们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例:这张发票的开票日期是2008年1月10日,我们于2008年1月25日扫描认证并于当期申报抵扣,税局在2008年4月20日审核发现了这张发票填写不齐全。由于扫描认证时没有超过90日而且也已经正常认证了,只是后来税局审核发现的那个时点超过了90日,这种情况是否不受补充通知的“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的认证期限限制,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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