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年元旦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1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技术转让500万以下免税
为了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税收优惠,实施条例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的上述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职工教育经费准予扣除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就统一了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此外,实施条例调整了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统一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规定可享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由现行按高新技术产品划分改为按高新技术领域划分,规定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以解决现行政策执行中产品列举不全、覆盖面偏窄、前瞻性欠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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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市是重大利好
市场分析师指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市场期待已久的“两税合一”将正式于明年1月1日起航,对目前低迷的股市构成特大利好,其中最受益的银行股将撑起明年行情的半边天。
平安证券分析师认为,目前国内A股市场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税负的平均水平高于两税合并后25%的名义税率,若不考虑税收优惠因素影响,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将使企业税后净利提高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