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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义
阅读:次       添加日期:08-03-28

不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这些收入不属于企业进行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应永久不列为征税的收入范畴。
     财政拨款
 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政府行基金,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按取得收入的来源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二)收入的确认
1、计量方式
1)货币形式。
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2)非货币形式。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3)非货币形式的计价。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2、不同来源收入内容及确认的时间
1)销售货物收入
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内容
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②、跨期劳务确认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完工百分比法
    本期确认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完工进度的确定:已完工作的测量;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例:某软件公司2008年7月1日与客户签订一项软件设计合同,合同规定,工期2年,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至2008年12月31日止收到客户预付款60万元,已发生劳务成本共计40万元(为员工薪酬等,均符合所得税前扣除规定),但因所设计软件较复杂,无法对今后一年半内即将发生的劳务成本做出可靠预计。2008年12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软件的开发完成程度为30%。
2008年12月31日,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劳务成本                   4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40万元
借:预收账款                   4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万元
③、混合销售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3)转让财产收入
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

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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